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的危害人所共知,國家有關部門也一直在進行治理,但總是無法根治。為了更好地解決這一難題,去年八九月份,交通運輸部聯合相關部委接連發(fā)出了一系列通知和規(guī)定,提出要用一年時間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運輸進行專項整治,業(yè)內稱之為史上最嚴治超新規(guī)。
新規(guī)實施大半年以來,確實有成效,不過也有車主和運管部門反映,他們在認定車輛超限的標準問題上,遇到了難題。
給平板半掛貨車裝廂板算不算改裝?車主受罰很委屈
劉賀舉是河南漯河一家運輸公司的老板,公司有兩三百臺車,不過從去年以來,有件事對老劉的困擾越來越大:“一年要處罰個幾十次、上百次,金額是5000元至2萬元之間不等。”
談到受罰,老劉很委屈。他表示所有的問題都出在眼前這一款車型上:平板自卸半掛車,運管人員認定這個車非法改裝。這種平板自卸半掛車出廠時車廂部分是塊平板,公司購買后,日常運營中為了拉沙石等散貨方便,就在需要時用螺栓、鉚釘安裝上活動廂體。但只要加裝活動廂體后一上路,就要被認定為非法改裝。
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,改裝機動車底盤、發(fā)動機等部位,也就是改變機動車結構、構造或者特征,屬于非法改裝。司機說,他是用螺栓把活動廂板臨時固定在車板上,根本不是改裝。
到底是不是違規(guī) 處罰之后還說不清?
在駐馬店市驛城區(qū)交通運輸局執(zhí)法所檢測中心,執(zhí)法人員沒有找到任何文字記錄,到底??疃嗌僖簿臀藪硬櫧?。檢測中心負責人承認,雖然沒有文書,處罰確實是他們做出的。
檢測中心負責人說,平板自卸車是新車型,2016年年初才進入工信部目錄,日常運營中絕大多數車輛都加了廂板,但方式不同,有的是焊接無法拆卸,有的是螺栓鉚釘活動聯接,對此執(zhí)法部門也感到頭疼。
各省處罰沒有統(tǒng)一標準
河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法規(guī)處負責人說,對于老劉所說的這一款車型,確實是難題。國家交通部門至今沒有統(tǒng)一認定標準,各省也不一致,陜西省就明確規(guī)定,如果用焊接方式固定廂板才認定違規(guī),螺栓鉚釘活動聯接不予處罰。但在江西省,有些地方認定,只要加裝廂板一律認定非法改裝,這樣在操作中,河南采取了折中方式,處罰要由執(zhí)法部門和當事方做好解釋溝通,如當事方不認可,可向上級部門要求糾正。
說不清的違規(guī) 問題出在哪?
就在今年5月底,由于平板自卸半掛車日常運營中涉嫌非法改裝,不在標準化范圍之內,工信部已經暫停了這種車型的合格證上傳。車輛生產廠家表示,其實市場上也有直接安裝了廂板的自卸車輛,只是由于平板自卸半掛車自身重量輕,售價低,所以很受市場歡迎。但是車主們購買平板自卸半掛車后,加裝廂板,其實違背了這種車輛的設計初衷。
專業(yè)人士指出,同一車型集中出現同樣的狀況,問題出在了管理上,車輛準入和運營由不同管理部門分別負責,缺乏統(tǒng)一標準。
貨車車廂限制新規(guī) 致依法上牌車輛不能上路
而對于云南另一家運輸公司的老板老朱來說,他面臨的問題卻是標準導致的煩惱。老朱的公司有200多臺車輛,現在每臺車都是在違規(guī)上路。
按照原來的國家標準,車貨總高度4.2米,部分特許車輛總高度4.3米,車貨總長度不超過20米。去年9月21日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頒布,車貨總限高和總限長全部調低了標準,老朱的車輛從原來的合規(guī)變成違規(guī)。
車廂可以調整高度 但長度還是問題
老朱公司主要跑國內,集裝箱尺寸可以靈活調整,他就先從高度改起,原來車貨總高度允許4.2和4.3米,按照新標準,現在統(tǒng)一調整到了4米,老朱就先花錢改造集裝箱,降低高度。
但長度還是問題。原來的標準,車貨總長度20米以內就是合規(guī),現在按照新標準,車貨總長度必須控制在18.1米以內,但是集裝箱的長度和拖車車板必須一致,這可不是老朱說改就能改的。老朱公司拉的是國際標準53英尺集裝箱,按照國家工信部標準,掛車長度就已經達到了16.46米,要滿足車貨總長度18.1米以內的標準,老朱說,這對企業(yè)來說幾乎沒有可能,全世界都沒這樣短的車頭。
行駛證上明確規(guī)定了16.46米的掛車長度,加上通常長度兩到三米的車頭,必然超過18.1米。老朱說,這長度都是公安部門核準的,如果自己改動,就屬于非法改裝,也屬于違規(guī)。沒辦法,他們只有咬著牙堅持跑。
可對于沿海港口的集裝箱運輸企業(yè),根本沒有任何回旋余地。遼寧省大連大窯灣港是一處專業(yè)集裝箱港區(qū),運輸企業(yè)負責人說,2016年交通部門標準調整之后,企業(yè)變得無所適從。
負責人表示,現在用的最多的就是國際標準40英尺高箱,標準高度是2.9米。使用的都是工信部門生產目錄當中的車輛,車頭總高度在1.3至 1.4米之間,拖車高度通常在1.2米至1.5米之間,裝上國際標準40英尺高箱后,必然超過交通部門限定的總高度4米。
針對集裝箱全行業(yè)違規(guī),交通部門曾專門做出回復:指出調整車貨總高度是為了與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》相一致,同時國家工信部門也在調整運輸車輛生產標準,希望通過技術引導,解決運輸車輛和集裝箱匹配后普遍超標的問題。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雖然今年4月份交通部又下發(fā)了新的通知,但這只是對所有涉嫌超限的車輛明確處罰標準,對集裝箱車輛外廓尺寸超限,還是執(zhí)行2016年年底的意見,專項行動整治期期暫時不予處罰,下一步處理意見也在研究中。
專家:從管理部門角度出發(fā) 調整標準可能有其必要性
專業(yè)人士告訴記者,從管理部門角度出發(fā),調整標準可能有其必要性,但從過程和目前結果來看,有些環(huán)節(jié)還需完善。
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(fā)展研究中心執(zhí)行主任顧大松認為:“應該是盡量老人老辦法,新人新辦法來處理,要求新的車輛按照新的標準來,這個工作是可以做細的。”
貨車超限的標準是交通運輸部門制定的,貨車生產規(guī)格是工信部門審核的,而允許貨車上路的行駛證又是公安交管部門核發(fā)的,如果幾家的標準都不統(tǒng)一,不一致,結果一定是標準打架,車主頭疼,基層的執(zhí)法者也無所適從。